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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民事诉讼

义乌律师解答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的法律咨询问题

五一长假即将结束,有当事人向义乌律师咨询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的法律问题?

义乌律师查找了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理论和实务书籍,分析解答如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一般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确因工作需要,也可执行每周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超过的部分应按规定发给加班费。加班工资的支付可分为三种情况: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能在正常工作日安排与加班时间相等或多于加班时间的补休,可不再支付加费。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即使休假也要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而且也不允许通过补休的方式抵销加班支出。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给付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2条第1款中有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正常日工资的4倍给付劳动者报酬;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需要提醒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我国现行的年计薪天数是261天,折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的工资应为:月工资/21.75 天,而一些执行6天工作制的企业,通常是按月工资/26天计算的,这明显是错误的。正确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1.75天x加班天数x加班费倍率。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二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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