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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民事诉讼

发生工伤事故后,哪些人能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问题的提出:

义乌的王某某是某企业的司机。某天,张某接到领导的通知外出办事在返程途中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对方负只顾全责。事故发生后被紧急送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左腿发生粉碎性骨折。此后该公司迟迟没有为王某某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究竟哪些人有权为伤者申请工伤认定?

义乌律师解答:

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既包括用人单位,也包括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以及符合《工会法》规定的各级工会组织。

另外,义乌律师还想提醒的是,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一般都会让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作为主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所以,作为劳动者入职后,应积极要求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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