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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义乌律师解答:签订书面商业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合同条款如下:
1.做好签订前的审查工作
(1)审查买方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详细记录住址(地址)、电话等。如果合同相对方是企业,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核实企业信息;如果合同相对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2)审查买方有无签订合同资格。如果买方是自然人,主要审查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买方是公司,主要审查公司能否从事特定的业务,比如烟花行业需要有特许经营许可。
(3)调查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如合同相对方的涉诉情况、是否为被执行人、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等。
2.审查合同主要条款
(1)规格条款。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作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产品质量情况约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3)包装条款。注意买方对包装是否有特殊要求。
(4)交付条款。明确约定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明确收货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明确收货人与买方的关系等等。
(5)付款条款。明确付款金额、方式、日期等。
(6)违约责任条款。明确约定如买方逾期付款、卖方逾期交货等违约情形出现时,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风险转移条款。约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洪水等原因受损或者灭失时,由哪一方承担风险。
(8)解除条款。买卖双方可以将特定情况的出现约定为合同解除的事由。
(9)争议处理条款。明确约定管辖法院。
3.合同公章问题
(1)要求合同相对方在合同上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要求合同相对方的经办人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合同担保问题
为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依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①土地所有权;
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不可以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3)如果由民事主体提供保证的,应当明确约定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以及保证期间。
5.合同定金条款
应明确使用“定金”二字,且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6.违约后签订还款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还可以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剩余款项全部立即到期;以及约定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因协议产生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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