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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合同纠纷

借款给他人,没有借条,有什么风险?能不能起诉?

一、关于此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产生哪些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在当事人一方没有借条而仅有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对方抗辩该转账并非民间借贷款项,对方须为此抗辩理由提供相应的事实证据予以证明。在对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原告还应当继续就借贷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则驳回其诉请。

如果对方抗辩这种转账对应的并非借贷关系,而是其他关系,该如何处理?因为发生转账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赠与、买卖合同关系。因此,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且被告不承认借款的情况下,原告维权难度很大。那么法院要判决借款事实成立,一般要从哪几个方面来考虑呢?1、双方存在成立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2、出借一方已经履行了款项出借的义务;3、借贷关系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具体到案件本身来说,原告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借条以及借款的交付凭证。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不过可能提起的抗辩有:1、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中,原告给付被告的款项,属于货款。2、赠与合同关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鉴于金钱属于流动财产,一经转移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无法撤销赠与。故此类抗辩在恋爱财产纠纷以及同居财产纠纷中较为常见。

二、如果没打借条,那债权人向起诉,该怎么办?

1、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

2、起诉前,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3、起诉前,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

4、起诉前,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

5、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分析案情,根据个案情况发掘其他可能的相关证据。

综上,建议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之前,或者已经决意要和对方撕破脸前,务必要分析当前手头证据情况,再做好下一步打算。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的,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行诉讼。而在这段期间为防止诉讼时效届满,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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