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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关于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省督导组、市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的督查要求,我市组织人员对16家律所的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总体来说,自我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各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能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在涉黑恶案件受理后能主动按要求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进行报备;及时成立律所的涉黑恶案件知道小组,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由律所对律师代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形成辩护意见;在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过程中,个律师事务所能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知道意见开展工作。但是,在检察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足。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些律师事务所没有深刻领会扫黑除恶这一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第涉黑恶案件的受理、审批、指导、备案、集体研究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等同于普通的刑事案件。律所主任对本所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的总起情况,案件进展情况、承办律师等信息掌握不清、指导不力。
2、律所报备不及时。有个别律所在知道所代理的案件是涉黑恶案件后,未按规定在5日内向司法行政部门报备。在案件委托结束或者发生阶段性变化后,也未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报备。
3、律所对涉黑恶案件的指导有待加强。律所普遍都已经建立了集体研究制度,但是有的律所对这些制度还是停留在台账和纸质层面,律所成立的涉黑恶案件指导小组人员名单,有关的承办律师甚至都不知情。检查中发现对律师涉黑恶案件的讨论,存在以全体会议代替“一案一策”集体研究的情况。
4、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待加强。涉黑恶案件要求“一案一档”,律所的报备材料、登记材料、集体讨论记录等,要及时归档,因涉黑恶案件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涉密性,律所应当加强档案管理,防止出现失密、泄密和不当传播的情况。检查中,发现会见笔录、辩护词等都已经归档,但律所报备表、集体讨论记录等材料为及时存档,也没有随案卷一起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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