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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国良律师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合同纠纷

义乌律师:如何辞退问题员工?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有些员工确实是个麻烦。像是无故迟到、早退,甚至长期旷工。在企业看来,这些明显已经是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企业招人来上班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而不是把员工供起来。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就可以就此认为马上把这个员工一开了之呢?而且无需补偿或赔偿呢?想法和现实法律的规定往往并不一样。

劳动者的长期旷工,迟到早退,积极怠工等等,并不意味着如企业所愿后果:劳动关系自行解除。也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开除员工。要开除也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要有相关的证据作为解雇理由的支撑。根据法律规定,义乌律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如果劳动者主动要辞职的,需要留下书面形式的辞职申请材料。

2.劳动者不辞职,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对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而且企业也要证明现有的规章制度已经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的制定也得符合法定程序。

3.对长期旷工或擅自离开的劳动者,可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送达《催告函》,催告其返岗及逾期不回的后果。在超过《催告函》制定期间后,再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让劳动者确认联系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并明确经其本人确认的送达地址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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