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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关于将我市律师公益法律服务
纳入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履行律师社会责任,根据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义乌市律师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我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纳入信用管理的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公益法律服务要求及范围
1.本通知所称公益法律服务系我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联合开展的无偿法律服务。
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组织、参与的以下公益法律服务事项:
(1)为残疾人、现役军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2)为我市低收入群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3)通过担任普法志愿者等方式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
(4)在社会专业救助机构担任志愿者,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
(5)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法治扶贫活动,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律师;
(6)协助我市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等工作;
(7)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8)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
(9)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或者法律服务;
(10)从事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3.律师事务所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提供资金、物资等物质支持;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在我市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合作。
4.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保存相关工作记录。
二、公益活动申报事项
各律师事务所拟申报纳入信用管理的有关活动,应提前三日填写《公益活动申报表》,加盖举办活动主体公章后,报送至市律协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经审查无误后通过“志愿浙江”平台发布公益活动,参加人员通过平台进行活动签到后计入公益时长。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涓滴成海,众木成林。望各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传递法治润心温度,争做公益法律服务的参与者、宣传者、践行者。
附:《公益活动申报表》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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