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咨询义乌律师,委托专业的义乌律师事务所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告知书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依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明确、具体、完整的仲裁请求。请求不当或随意扩大请求范围,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三、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应当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其代理权限。代理权限不明确的代理人就特别授权代理事项做出的代理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当事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书后,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场所。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仲裁委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决定。当事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三十分钟未到庭的,视为拒不到庭。
五、下列劳动人事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以上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以上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裁决。
六、当事人应准确提供送达地址。仲裁委员会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因申请人提供的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正确,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供正确的地址。因当事人提供的本人(单位)送达地址不正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委员会,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视为己送达。
七、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违反仲裁庭纪律,经仲裁庭二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对申请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依法、公正、及时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原则。为促进廉洁执法,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特向当事人及代理人提出下列注意事项: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办案人员行贿、送礼和请吃;
(二)不准为办案人员购置物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准自己或委托他人向办案人员说情;
(四)不准贿买他人作虚假证明;
(五)不准诬告陷害办案人员。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758956187
义乌市经发大道207号6楼
浙ICP备13005832号-3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968 Copyright © 2018 www.ywleg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