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咨询义乌律师,委托专业的义乌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杨国良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义乌市优秀律师称号。擅长解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担... 详细>>
律师姓名:杨国良律师
手机号码:13758956187
执业证号:13307201210355328
执业机构: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总部经济园B6幢2203室
请问,原告,起诉被告的借款8500元,从2018年9月3日,到2019年4月8日止, 经济纠纷,原告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否要被告承担, 而律师费和诉讼费,有无国家收取标准。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诉讼费800元, 而在借款协议里, 有写明,如逾期不还,拖付,愿意承担从借款那日起按借款3%的月息加利息,并承担原告,因借款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请律师费)。 这样,被告,要付原告的律师费吗? 律师费,收取有无标准。 收的费都占了借款的一大半了。
如果有约定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合理费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费是依法由败诉方承担。
手机号码:13758956187
义乌市经发大道207号6楼
浙ICP备13005832号-3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0968 Copyright © 2018 www.ywlega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